2021年10月09日 16:55
根據《摩鑫平台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辦法》東華學〔2021〕18 號及《旭日工商管理學院全日製非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為做好2020級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及標準
1.評審對象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經學校錄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在籍👨🏻⚕️🧘♂️、註冊的2020級全日製非定向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碩士研究生可參評。
2.獎勵標準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三個等級。一等獎1萬元/生/年🧕🏽,名額不多於參評人數的10%;二等獎0.8萬元/生/年,名額不多於參評人數的40%;三等獎0.6萬元/生/年,名額不多於參評人數的50%。
二、評審條件
學業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無未解除的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按學校規定報到和註冊;
4、自覺遵守《摩鑫平台研究生學術道德規範》,在學術科研等方面無不誠信行為等情況。
三、評審細則
1、2020級全日製非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各專業進行評審🕵🏽♀️🫅🏻。
2、2020級學業獎學金的評審,依據第一學年課程成績、導師評價☃️、科創活動、社會活動、學術成果五項成績綜合加分評定👩🏽🎓。綜合成績排名前10%的獲評一等獎學金,綜合成績排名後50%的獲評三等獎學金,其余學生獲評二等獎學金🩰。
評審積分計算公式:Q=Q1+Q2+Q3+Q4+Q5
其中,Q:綜合成績;
Q1:第一學年的課程成績(由研究生部系統導出)*0.4👩🏻🏫;
Q2🏔:第一學年研究生綜合表現導師意見分🤟🏻,滿分為10分。導師根據學生學習態度和學術水平🥸,填寫《研究生綜合表現導師評價表》進行打分;
Q3:第一學年參加學術🚋、學科競賽及各類比賽獲獎得分之和⛄️,指定範圍內的學科競賽加分可以累加,由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審核,學生提供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科競賽的認定及計分標準參照《旭日工商管理學院全日製非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課外科技競賽成果積分認定標準》(2021年5月修訂版);
Q4🎍:第一學年參加社會活動綜合評價得分🏣,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對應分值分別為5分、3分、1分🩶🥤、0分🫶🏽,由班主任打分及同學互評👊🏿🫸🏻;
Q5:第一學年發表論文及檢索得分🚱🩰,如發表多篇論文👰🏻,分數可以累加,且不設上限🦐🧛,由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審核,論文發表的認定及計分標準參照《旭日工商管理學院全日製非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術成果積分認定標準》(2021年5月修訂版)🧛🏻。
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對課程成績*0.4,以及上述的各項分數進行加總🚏、排序,評審各等級的學業獎學金🦞。
其中🕹,若2020級碩士有Q3🙏🏿、Q5積分項有可計分的材料,請相應同學在10月13日17:00前提交符合積分項的:
①學術論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及校圖書館檢索證明原件;
檢索證明開具鏈接🧑✈️:http://library.dhu.edu.cn/node/552.jspx
②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註明本人排名及團隊總人數🦹🏼♂️,並需經團隊所有成員簽字確認;
③其他科研成果。
所有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必須經導師簽名認定,且每份復印件上註明申請人學號、姓名👩🏼🚒、專業🟢、年級、聯系方式,提交地點為🍩🧖♂️:管理新樓211王老師處⛅️👳♀️。
四、評審組織及程序
1🛶、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確定本學院獲獎名單後,須在學院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於2021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學生處審定。10月底🥽🧑🏿🚒,學校對各學院上報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確定2020級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單🔟,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2、對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評定委員會提出申訴🤘🏼,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申訴人對學院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提請裁決🔪。
3、學校審核研究生在籍、註冊情況後💁🏽♂️,一般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未繳納學費的研究生,其學業獎學金在下發時,請優先補交學費。
五♿、其他
1、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項評定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當年所有獎學金參評資格👨🏽💻,已發放的獎學金予以追回。
2、本辦法以當年度學校下達的通知為準♞。若有異議則可以通過郵件(glfb@dhu.edu.cn)、電話(021-62373933)等形式咨詢,由管理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摩鑫平台旭日工商管理學院
2021年10月9日